在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首任司长、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理事梁爱诗看来,香港拥有国际上熟悉的普通法制度、开放的执业环境、多样化的国际组织及法律人才,能为广东推进涉外法治建设赋能。梁爱诗说,广东在涉外法治建设上取得的成果令她印象深刻,如出台《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深圳国际仲裁院条例》,横琴、前海、南沙法院与澳门终审法院建立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的直接对接机制等。
梁爱诗尤其关注广东和香港在国际商事仲裁方面的合作?!肮噬淌轮俨迷谠粮哿降匾研纬伞橇皆骸⒄垢窬??!彼岬剑壳傲⒆闵钲谇昂5纳钲诠手俨迷汉土⒆阆愀鄣幕希ㄏ愀郏┕手俨迷赫⒒痈髯远捞赜攀?,逐步将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高地。
梁爱诗建议,应继续做好司法互助,拓宽法律服务开放范围,同时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内法律人才的交流和培训。此外,她建议在大湾区内制定一些先行先试的商贸规则,开展涉外法治建设的创新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