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2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二四年 第1号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已经2024年2月19日商务部第8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4年3月22日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pdf
《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pdf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主办单位: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南方新闻网 联系我们:ygadwqmhw@163.com Copyright ? 2019 www.kkuu456.cn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粤B2-20050252 提示:为达到最佳体验效果,建议使用IE10或以上版本的浏览器访问本网站。
扫码分享
扫码关注微信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