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 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2020年印发的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升级版,《意见》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亮点?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常务副院长郭万达日前接受南方+采访时指出,《意见》的多项要求明确指向“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粤港澳合作的深度也前所未有,深圳新一轮改革集成效将更明显。
在“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上“划重点”
郭万达认为,相较于2020年10月深圳综改方案主要着眼于“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改革”,本次《意见》多项内容明确指向“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例如,《意见》提到的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准入应用机制,支持深圳深化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拓展储能场景等都属于具有重大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
同时,无论是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还是推进金融、技术、数据等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的多项要求也都与“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强关联。
在产学研融合方面,《意见》提出,加强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在郭万达看来,这是一个重要亮点,“有了产学研的深度融合,才有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互促双强,才能抓住人工智能的科技革命。”
郭万达同时关注《意见》关于探索新型研发机构薪酬市场化管理制度,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要求。
“这些都是针对科研机构产、研、人割裂的情况而提出?!彼衔?,目前一些科研机构存在科研人员为经费、报销、项目发愁,激励机制不充分等问题,《意见》提出的要求旨在通过体制改革来激发科研机构活力,同时能充分利用市场化方式来组织科研项目,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促使科研成果和市场化产业实现快速对接。
粤港澳合作的深度广度前所未有
综合开发研究院长期研究粤港澳关系,这也是作为副院长的郭万达重点关注的方向。
他关注到,《意见》在金融服务、航运、人员流动、司法、低空经济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新时期粤港澳创新合作的方向,这是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
例如,在金融服务方面,《意见》提出,支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投资在深圳发起设立的主要投向特定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在郭万达看来,这些创新要求不仅拓展了粤港澳合作空间,又能反哺“新兴产业创新”。
《意见》提出,在航运方面,深化国际航行船舶相关配套制度改革,为港澳台船员办理社会保险提供便利的经办服务。
在人员流动方面,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涉税专业人士在深圳特定区域登记执业。稳妥有序扩大境外职业资格便利执业认可清单,优化境外期货从业人员等在深圳执业的考试机制。
在司法方面,支持深圳依法对特定港澳商事调解组织出具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和强制执行。
郭万达认为,上述要求是《意见》开篇对深圳提出的“拓展粤港澳合作新途径新场景新载体”总体要求的具体呼应,也是区别于2020年发布的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新亮点。
“可以说,深圳的前一轮改革试点实施都已经落实,并且已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和典型经验。《意见》是在原来改革清单基础上的进一步的谋划,是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所以《意见》的集成效应该会更明显。”郭万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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